为努力实现全年粮食播种面积30万亩、总产量12.4万吨的目标,今年我市将统筹抓好粮食生产、收购、储备、流通等环节,进一步加大粮食产销政策扶持力度,具体可以概括为:“两个加大、两个加强、两项完善和六项继续”。
两个加大:一是加大规模种植大户补贴力度。对全年水稻、大小麦复种面积达到50亩(含)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按照其种植面积早稻每亩补230元,其他稻麦每亩补150元,跟去年相比分别提高20元和10元。二是加大对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活动支持力度。对早稻亩产达到600公斤、连作晚稻亩产达到670公斤、单季稻亩产达到720公斤的攻关田,按产量水平排序,全市各取前3名,给予每个第一名奖励1.5万元、第二名奖励1.0万元、第三名奖励0.5万元。市政府对经认定刷新全省水稻最高亩产纪录的农户给予奖励10万元,获全省当年单产第一的给予奖励5万元,获温州市当年单产第一的给予奖励3万元。
两个加强:一是加强社会化服务支持力度。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粮食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经营主体为散户提供机械插秧(穴直播)服务的,予以一定补助。其中早稻和单季稻季服务面积200亩(含)至500亩的补助1万元,500亩(含)至1000亩的补助2.5万元,1000亩(含)以上的补助5万元。连作晚稻按上述标准的1.5倍予以补助。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粮食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经营主体为散户提供统防统治季服务面积200亩(含)至500亩的补助1万元;500亩(含)至1000亩的补助2.5万元;1000亩(含)以上的补助5万元;服务面积在1000亩以上的,每增加1000亩,增加补助3万元。二是加强农业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对乡镇(街道)委托联合社统计农户种粮信息、核实汇总申报规模种粮补贴面积给予一定补助,对联合社一年内邀请市级以上相关专家为联合社社员和农户等讲课达到3次以上的,给予1.5万元奖励。
两个完善:一是完善农机购置和作业补贴政策。为推进省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县创建,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和作业补贴政策。对购置水稻穴直播机、油菜移栽机、油菜直播机、蔬菜移栽机和蔬菜收获机另外给予中央补贴资金的等额补贴;对购置山地单轨运输机、二行手扶步行式插秧机另外给予省定补贴的等额补贴;对列入中央、省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产品的履带自走式方草捆打捆机、热泵型谷物烘干机、水平自动控制系统、食用菌料装瓶(袋)机、食用菌料制备设备(混合机)、自走式大豆采摘机、多用途履带式耕作机给予省定补贴总额40%的补助。同时,为提高农户抗风险能力,鼓励农机用户自愿购买农机综合保险,由市财政予以保费80%的补贴。二是完善水稻政策性保险政策。2017年我市水稻保险保额统一为1000元/亩,保险费为50元/亩,由各级财政给予98%补助。
六个继续:一是继续实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凡2017年我市生产的三等早籼稻、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50公斤133元、136元。二是继续实行粮食订单奖励政策。市财政对按订单收购的早稻给予每50公斤30元的奖励,最高每亩不超过240元;按订单交售市级储备中晚籼稻的种粮农户、家庭农场、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按每50公斤奖励20元,最高每亩不超过180元。三是继续落实早稻扩面和消灭抛荒奖励政策。凡2017年早稻播种面积比上年增加500亩(含)以上的粮食生产先进镇街,各奖励3万元。四是继续实行省外粮食生产基地扶持政策。凡到省外承包土地种植粮食的瑞安籍种粮大户,并按规定运回的粮食,市财政(不包含省补资金)给予每吨150元运费补贴。五是继续实行旱粮种植直接补贴政策。对连片50亩以上种植旱粮作物的种植者,在省补的基础上市财政再给予每亩125元的直接补贴;对在果园、桑园和幼疏林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连片50亩以上且套种面积比例达50%以上的种植者,按“三园”间作套种面积省财政给予每亩60元的直接补贴。六是继续执行省种粮大户信用贷款贴息政策。对稻麦复种面积或一季旱粮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和联合社等主体符合条件的粮食生产贷款,省财政按3%的贴息率给予贷款贴息,其中对30万元以内的贷款一般采用信用贷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