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瑞土告字〔2018〕53号
经瑞安市人民政府批准,瑞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瑞安市飞云新区2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瑞安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组织公开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名称 |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总用地面积(㎡) | 出让用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起始地价 (万元) | |||
瑞安市飞云新区21号地块 | 2018CG030号 | 瑞安经济开发区祥和路南侧,华顺路以西 | 4666.61 | 4666.61 | 工业用地 | 50年 | 406 |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履约保 证金 (万元) | 各项规划指标要求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面积 | 建筑高度 | 产业要求 | ||||||
82 | 按成交价的10%缴纳 | ≤2.5且≥1.0 | ≤55% | ≤11666.5㎡且≥4666.61㎡ | ≤32米 | 造纸和纸制品业 |
备注:1、具体各项规划指标和要求详见瑞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瑞规条字(2018)76号)。2、其他相关要求:项目投资强度须达到500万元/亩以上,年亩均销售产值1500万元以上,年亩均税收50万元以上;单位能耗增加值≥3万元/吨标煤,单位排放增加值≥259万元/吨。环境标准:1、空间准入标准:符合瑞安市环境功能区划及相关生态空间清单及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管控要求;2、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3、环境质量管控标准:开工前取得总量平衡意见;4、行业准入标准:最新国家或地方相关行业环境准入要求和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等。5、其他事项:根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建议竞得人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完成项目环评审批或备案。
二、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应当签订联合竞买协议书。
竞得人为自然人或竞得人的企业登记注册地不在瑞安的,须在成交后半年内,在瑞安市内登记成立由竞得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新公司,并进行税务和统计登记,接受本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出让人可以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办理新公司登记注册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由新公司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竞买人须向瑞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交项目申请确认表,对地块受让后具体实施的工业建设项目是否符合产业规划、是否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生产产品、工艺、设备、投资额度、能耗标准、环境标准等情况进行说明,由瑞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初审,市经信局对项目最终确认,共同在资格申请项目确认表上签署同意并盖章后,竞买人凭此表参加报名。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go_home)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9日9时至2018年11月27日16时。
七、本次挂牌时间:2018年11月19日9时至2018年11月29日9时10分。
八、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7日16时。
九、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十一、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交易部(瑞安市滨江大道满庭芳大楼三楼)
瑞安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科(瑞安市瑞祥新区文庄路777号行政审批服务中心H25窗口)
联系电话:0577-65879516(交易中心),0577-65827295(国土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00
瑞安市国土资源局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