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上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举行揭牌仪式,下辖24支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同日挂牌。据了解,该局是负责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
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包括行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公用管理、城乡规划(含风景名胜)管理、人防(民防)管理、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建筑业管理、房地产业管理、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管理、旅游管理、水行政管理、陆域渔政管理、商务管理、林政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商务管理、体育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行使公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人行道违法停车、饲养动物干扰正常生活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音污染、建筑施工噪音污染、城市饮食服务行业违法排污、畜禽规模养殖污染、大气污染,未按规定处置或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弃物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行使教育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违规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行使价格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其中,部分职责已于2016年年底前划转到位,部分职责将在2017年年底前划转到位。
城市管理职责包括贯彻执行有关市政公用、城市绿化、市容环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和拟订市政公用、城市绿化、市容环卫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具体表现为参与编制城市总体规划,负责编制和实施市政公用、城市绿化、市容环卫专业规划;制定城市市政公用、城市绿化、市容环卫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建成区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指导和监督建制镇、建成区外街道的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开挖、占用的审批和户外广告设施设立的审批工作;负责城市建成区内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道路和市区环城河绿化带的保护和管理;负责占用城市绿地、伐移树木的审批工作;指导各建制镇、建成区外街道的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全市燃气、污水排放管理;承担数字化城市管理职责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及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11个职能科室,下辖24 支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根据不同的职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内设11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法制科、后勤保障科、指挥中心、行政审批科、市容环卫管理科、市政公用管理科、园林绿化管理科、机动一中队和机动二中队。
另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瑞安经济开发区、塘下镇、陶山镇、桐浦镇、湖岭镇、林川镇、芳庄乡、马屿镇、曹村镇、高楼镇、平阳坑镇、安阳街道、玉海街道、锦湖街道、潘岱街道、东山街道、北麂乡、上望街道、莘塍街道、汀田街道、飞云街道、云周街道、仙降街道、南滨街道设立24个综合行政执法中队。